各党支部,各科室(中心)、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接受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组织的健身、娱乐、旅游活动;
6、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认真抓好本支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出实招,把“红灯”亮在前面,全体党员干部及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洁身自好。处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88487278-801
监督举报信箱:syndhqcjw@163.com
中共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