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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被评为辽宁省第四批省直节水型单位

    2017年12月26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日前,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下发通报,我校等11家单位被评为辽宁省第四批省直节水型单位。

    辽宁省第四批省直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于2017年4月启动,经过各单位申报、专业机构测评、申报单位创建和组织联合验收等过程,历时半年。在创建过程中,我校积极推广更换节水型器具,开展了水平衡测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得到了验收专家组的一致认可。(后勤处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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