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幼儿园:
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反映员工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关系到部门形象。为确保全体后勤职工能够振奋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关于“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执行学校《沈阳农业大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按照后勤处“十不准”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做好后勤服务保障;
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各科室要加强考勤工作,员工上班时段内外出(因公或因私离开工作区域),实行事先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时间超过30分钟,当日按旷工处理。因公或因私须在上班时段离开工作区域的,一般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向分管领导报告。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职工。后勤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职业行为进行抽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除在后勤通报批评外,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部室负责人要加强本部室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不得袒护员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员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
后勤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