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食堂食材配送的服务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公开征集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送范围
粮食、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食用油、调料、饮料、预包装食品、液化气等。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及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愿意为沈阳农业大学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并自愿接受我方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材料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不限于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质量认证资质、代理证明、经营活动证明材料及业绩等(业绩只提供合作或合同名单)。
2.材料提交方式:原件扫描为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上传尺寸不超过2M。
3.递交材料时间:每月1日-5日(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不受理)。
四、供应商确定
1.资格初审
后勤采购办每月6日-10日(遇节假日顺延)对当月递交材料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核。
2.双向考察、签订合同
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采购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现场考察,根据考察组出具的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办将邀请其对我校进行现场考察,熟悉食材定价流程、配送流程、质量要求及供应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最终承诺能够达到食材采购各项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双方签订供货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15040214015
邮箱:snhqcgb110866@sina.com
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