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供暖燃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2014年10月17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沈阳农业大学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沈阳农业大学供暖燃煤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4-0333(1)]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供暖燃煤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报价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煤炭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五)供应商2011年、2012年、2013年中至少有1年具有不低于10000吨煤炭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六)提供报价煤炭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供应商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应设有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提供煤场场地土地产权证复印件或租用场地的合同复印件)并有不低于1万吨的储煤量(不包括蜂窝煤数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储煤量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应具有不低于1500吨/日的煤炭运输能力(如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提供自有运输车辆8台或8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如供应商与具有运输能力的单位运输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方运输车辆8台或8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合作协议签订的有效期须超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期)和随时应急配送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单台车辆车货总重量不超过50吨。
      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2日9时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人:王野
      联系电话:13898883412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李卓
      联系电话:024-23447739/23447733
      传真:024-23447773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0/23447779
      详细公告内容及结果公告请登陆辽宁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查询。



    后勤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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