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沈阳农业大学供暖燃煤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4-0333)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有煤炭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2.投标人2011年、2012年、2013年中至少有1年具有不低于10000吨煤炭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提供投标煤炭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应设有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储煤场地(提供煤场场地土地产权证复印件或租用场地的合同复印件)并有不低于1万吨的储煤量(不包括蜂窝煤数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储煤量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1500吨/日的煤炭运输能力(如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提供自有运输车辆8台或8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与具有运输能力的单位运输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方运输车辆8台或8台以上行车证的复印件,合作协议签订的有效期须超过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期)和随时应急配送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单台车辆车货总重量不超过50吨。
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如评标委员会核查时不能提供原件,投标无效。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9月18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 系 人:王野
联系电话:13898883412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09室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传真:024-23447773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3447739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0/23447779
详细公告内容及结果公告请登陆辽宁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查询。
后勤处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