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工作方案

    2012年07月19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2011年学校考虑到后勤工作的实际,经2011年7月2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在后勤处部分科级机构下设内部管理岗位7个,具体岗位分布情况为水暖管理员1人、供电管理员1人、房产管理员2人、餐饮管理员1人、副园长1人、车队队长1人,聘期定为一年。经过一年的工作实践,内部岗位管理人员协助所在科室科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所在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后勤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目前,上一届管理员任期将至,后勤处希望继续设置内部管理岗位,并在去年7人的基础上,增设物资管理员1人,这主要是考虑到后勤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工作量较大且较为分散,增设物资管理员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后勤物资采购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节约使用各类材料。在增设管理员的基础上后勤处拟成立物资中心,挂靠在综合科,由后勤处班子成员分管。
      在后勤职工中选拔作风正派,素质优良,充满活力,高效精干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员队伍中,对于推进后勤稳步、高效和科学发展,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后勤各项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实行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开拓进取、勤政廉政的后勤干部队伍,为学校的发展建设提供坚实的后勤保障。
      内部岗位聘任工作要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后勤处各项规章制度,立志学校后勤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做出实绩。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聘任职务所需要的工作经验、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
      4.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励。
      5.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基本资格
      1.新聘任的内部岗位人员应为管理岗位人员或具备中级以上技术等级的工人。原则上要求男性年龄为5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继任的管理员(队长、副园长),男性年龄为57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为52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
      三、岗位设置
      在后勤处部分科级机构下设内部岗位8个,内部岗位不定行政级别,聘期为一年。档案工资按原职务系列执行。任职期间的工资标准分别对照行政副科级标准;校内津贴中的基本岗位津贴、领导责任津贴、任务津贴等参照学校的分配办法副科级标准执行,由学校按月发放。
      具体岗位为:
      行政管理科室
      综合科下设物资管理员1人;
      房产科下设房产管理员2人;
      校园管理科下设车队队长1人;
      餐饮管理中心下设餐饮管理员1人;
      水暖电管理中心下设水暖管理员1人,供电管理员1人。
      业务管理岗位
      幼儿园下设副园长1人。
      四、竞聘程序
      1.成立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成立由10-12人组成的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2.公布职数
      公布后勤处部分科级机构下设管理员职数及任职条件。
      3.个人申报
      参加竞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竞聘上岗申报表》(见附件1),每名竞聘者可申报1~2个岗位。
      4.竞聘述职
      由后勤处竞聘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会议听取竞聘人员述职演讲。参加竞聘人员述职演讲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竞聘优势条件、今后工作设想和目标。聘任领导小组成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推荐投票。
      5.民主测评
      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到竞聘人员所在科室进行民主测评。
      6.确定拟聘人选
      在推荐投票与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评审,并提出拟聘名单,提交后勤处领导班子。
      7.公示
      将后勤处领导班子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人选,经调查确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聘任资格,重新研究聘任人选。
      8.聘任
      对公示无问题的拟聘人选,由后勤处发文聘任。
      五、工作要求
      要严格执行《关于整治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问题的若干意见》(辽组通〔2009〕78号),坚决整治拉票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对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或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的行为,要坚决治理和查处。发现并查实的,是拟聘对象的,取消聘任资格;任职后发现并查实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本方案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后勤处
                                           2012年7月19日

    后勤处内部岗位聘任时间安排.doc
    后勤处内部岗位竞聘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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