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关于编制后勤处2020年度采购计划的通知

    2019年12月07日 00:00 管理员 点击:[]

    各科室(中心、办):
      为科学、合理安排后勤处2020年度采购与招标工作,增强采购工作计划性,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学校及后勤处关于规定,启动2020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科学合理、应采尽采
      各科室(中心、办)应联系工作实际,结合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科学、严谨、完整地编制年度采购计划。除应急需求外,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大型采购任务,以实现计划编制刚性约束。
      (二)明确经费、内容详实
      即填报采购计划要内容详实,依据经费来源分类填报,内容包括品目名称、单价、数量、轻重缓急、拟实施或使用月份等内容,“经费来源”要准确、完整。
      二、计划范围
      按各科室(中心、办)按工作职责范围编制采购计划,具体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维修工程、清掏、防水工程,水(上、下水)、电、暖材料及设备,建筑维修材料,水质监测服务,等采购计划由水暖电管理科负责编制。
      (二)餐饮加工设备、厨房设备、炊具用具、餐桌椅,油烟检测服务等采购计划由餐饮管理中心编制(食材类采购按原办法执行)。
      (三)幼儿教育涉及的教具、玩具、材料,室内环境装饰维修工程、园区建筑维护等采购计划由幼儿教育中心负责编制。
      (四)物业服务,学生宿舍用品,教学用粉笔、板擦,会议接待用洗手液、擦手纸,防寒保暖设施设备,垃圾收集装置等采购计划由房产管理科负责编制。
      (五)绿化苗木、花卉、草皮、汽油、药剂、防汛储备物资,道路清扫相关设备、车辆等采购计划由校园管理科负责编制。
      (六)集体工人劳保用品等采购计划由企业管理科负责编制。
      (七)后勤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会议、培训、管理软件开发设计、印刷服务等采购计划由综合管理科负责编制。
      三、填报要求
      (一)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各科室(中心、办)采购计划需经科室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经充分论证后科室负责人、分管处领导签字审批后提报采购办。
      (二)计划类型说明及报送时间要求
      按货物类(附件1,并注明计划类型:年度计划、半年计划、月度计划),工程和服务类(附件2)分别填报采购计划。
      1.填报年度计划: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单价超过5万元的货物;固定资产类项目(1000元以上)。12月20日前报送。
      2.半年计划:非固定资产类货物,单价未超过5万元,但年度采购预算累计达到5万元的,分两次填报半年采购计划,分别于12月20日、7月5日前填报。
      3.月度计划:其他零星物资,年度采购预算累计小于5万元的,填报月度采购计划,每月5日前填报。
      (三)其他要求
      各科室(中心、办)应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填报采购计划,采购办将进行分类汇总后,上报后勤处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并按《沈阳农业大学财务审批暂行规定》上报学校审批后,分类实施采购。
      对于未列入年度(含半年)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采购;突发紧急情况需采购的,需经处长同意后实施采购。

      附件:采购计划申请单(货物、工程、服务、零星).docx



                                            后勤处采购办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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